首页
法院简介
法院概况
法院领导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退费公告
执行公告
摇选公告
法院文化
正义之光
宣传天地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余卫平由死刑改判死缓
2009-09-03 来源:中山商报 2009-09-03 第 1472 期 A11版
【
收藏本文
】
9月2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余卫平职务犯罪案作出终审判决,余卫平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
据了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卫平由死刑改判死缓的主要理由是: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等立功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并且退回了全部赃款。
去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前高管邹韶禄等人职务犯罪案分别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集团原董事长邹韶禄被判无期徒刑、云铜集团原副总经理余卫平被判死刑、云铜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被判有期徒刑20年。余卫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法制日报
【
打印
】【
关闭
】
最新图文
“我们安心、放心!”
三张 “良方”
“同心网”+1
网络主播、顺风车司机…新业态劳动者如何维权?聚焦→
最新要闻
·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