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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不肯过户原车主很忧心


2009-11-23 来源:中山日报 2009-11-23 第 5425 期 B1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李先生的摩托车已转卖给一个河南老乡三年了,本约定今年1月办理过户手续,可是老乡一直拖着没跟他去过户。他担心不过户会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辆摩托车是李先生于2006年买的,不久就转手给了老乡阿健。根据相关规定,新上户的摩托车要等三年后才能过户给他人,所以转手时,李先生与阿健签协议约定2009年1月再过户。“可是,从1月到现在,我催了阿健六七次,他都说想将摩托车再转手,等到那时再过户。”李先生说,现在摩托车的户名还是他的,一旦出了车祸他承担不起相应的责任,但阿健现在又不肯过户,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先生的担心并非多余。”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继明表示,机动车转卖后若不过户,对原车主而言风险很大,一方面,若驾驶员闯红灯被罚,这笔罚单就将记在原车主头上,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便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他提醒在转卖机动车时,车主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对买主而言,若不过户也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原车主可能因债务纠纷而被法院查封、拍卖其名下的车辆。
  如果买主不肯过户怎么办?赵继明表示,原车主有权强制要求买主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向法院申请解除双方买卖车辆的合同。
 
记者胡栩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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