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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单位印章准备贩卖即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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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31  来源:中山日报  2009-12-31  第 5463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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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来自湖南的王某只有初中文化,却干起了伪造单位证件和印章的勾当。日前,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当庭宣判处以王某拘役5个月。 2008年5 月至9 月间,王某伙同“阿平”(在逃)通过在我市的公共场所派发卡片,以及在墙上、地上张贴联系电话号码的方式宣传办理假证件、假印章的手段,联系前来办理假证件、假印章的人员,伪造企事业单位公章、各学校的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等用于贩卖牟利,非法获利共计3500元。同年9月10日下午6时许,王某携带一枚伪造的“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证明专用章”印章,窜至石岐区老安山二桥底路段准备贩卖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开庭审理过程中,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事业单位的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依法惩处,遂判处其拘役5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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