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受贿1700万元被起诉
                                  
                                  
                                   
                                  
                                     
                                      |  |   
                                      |  |   
                                      | 2010-02-04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2-04  第 549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   
                              |  |   
                              | 本报综合报道 记者3 日上午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因涉嫌犯受贿罪,已被市检一分院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据悉,王益受贿1700万元。法院将在2月份开庭审理此案。 王益今年54岁,出生于云南省。在2000年以前,其仕途一直颇为顺利。据悉在担任中顾委办公厅工作。1992年起他到国务院证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于1995年11月,在其、国开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钱物上千万元。
 据悉,王益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国开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钱物上千万元。
 王益年仅39岁就出任证监会副主席时,其目标曾是当证监会主席,但是他的告状信有一尺高。后来调任国开行虽然升至副部级,实为明升暗降。至案发前,王益在国开行是排名第三位的副行长。
 据悉,2008年2月,王益在国开行的第一任秘书孟某因在河南的一笔贷款中受贿数万元而被捕。此后,王益之弟王磊也因在国开行河南的一笔贷款中,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获取数千万元而被调查。2008年4月29日,与王益过从甚密的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跳楼自杀,6月,王益被双规。
 |   
                              |  |   
                              |  |   
                              |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  
  
    | 
      	         
        |  最新要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