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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激辩后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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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2-08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2-08  第 5502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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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7 日凌晨1时,文强等5人涉嫌犯罪一案在重庆市五中法院结束一审庭审。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共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4项罪名受到检察机关指控,文强之妻周晓亚因涉嫌受贿罪与其一同出庭受审。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项罪名受到指控。 因案情复杂,整个庭审从2月2日开始,直至昨日凌晨结束。在法庭举证阶段和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受贿罪中关于部分收受财物性质认定和分红获利的认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是否存在主观上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实施了包庇、纵容的行为,行贿罪中是否存在明确的请托事项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是否还有其它合理来源计算入犯罪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文强等5名被告人就检察机关的指控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各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
 在庭审最后的陈述环节,文强表示认罪服法,非常后悔。
 2月6日晚,法庭还对文强犯强奸罪的指控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日凌晨1时结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公开宣判。
 本报综合
 
 ■文强自述
 
 对我的"灰色收入"认定太少
 
 文强强调,自己收钱属于礼节往来,"朋友关系不能算受贿,而且每次收钱时对方都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对于手下人员行贿自己以求获得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文强以陈万清曾受冉从俭所托送他50万元为例,他辩称自己收下钱后,冉从俭的职务一直没有被调整过,因此他认为对方行贿请托事项未发生,不能据此认定自己的受贿罪。对于手下同时被起诉行贿罪的三大"金刚",他认为黄代强和自己是朋友关系之间的礼尚往来,而与陈涛的关系则并不好,称自己对黄代强说过,"你们和他们怎么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后吃饭有我无他,有他无我,这一点全公安局都知道。"
 此外,文强还辩称,公诉机关对其财产认定中,没有计入其另一张银行卡上发的工资。同时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违纪收入--称平时过年过节下级单位送来的红包、烟酒等"灰色收入"被计算得太少。同时,他辩称自己多年来都有藏酒的习惯,因此家里的藏酒数量很多价值颇高,而被公诉机关认定有合法来源的仅价值4万余元,他认为算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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