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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被判处死刑


2010-02-13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2-13 第 5507 期 A5版   【收藏本文
  本报综合报道 广东茂名中级法院12日披露,当地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的茂名特大跨省收买、拐卖儿童案已审结,主犯农某密、黄某兴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黄某兰、吴某芬、马某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7年初至2008年11月18日,以农某密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从云南人贩子手中收买婴儿,然后再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取暴利。其中,农某密参与拐卖儿童12次17人;黄某兴参与拐卖儿童6次7人;黄某兰参与拐卖儿童2次2人、收买被拐卖儿童1次1人;吴某芬、马某珍各参与拐卖儿童1次1人。
  法院审理认为,农某密、黄某兴、黄某兰、吴某芬、马某珍无视国家法律,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黄某兰故意用金钱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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