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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家属当庭支付25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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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3-12 第 1658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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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父亲将赔偿款递交给受害人家属。 商报讯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做出调解。被告人的父亲当庭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及其家属25万元赔偿费,受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因插队致一死三伤 2008年9月24日晚7时许,阿泽与女友等人到小榄镇大润发商场购物。阿泽排队领购物袋时插队,与被害人阿荣(女)发生争吵,阿泽的女友还踢打了阿荣,阿泽欲殴打阿荣时,被商场工作人员劝阻。后阿荣打电话叫其亲戚前来帮忙。 当晚8时许,阿荣的亲戚赶到商场,并与阿泽发生身体碰撞,其中一人还持摩托车头盔殴打阿泽。阿泽掏出弹簧刀捅刺该人腹部,接着又刺向其他人,致4人受伤倒地。随后,阿泽与其女友等人一起逃离现场。阿荣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其余3名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 其后,阿泽逃回自己的老家吉林省四平市,并欲出售其在四平市的房子。2009年5月7日,阿泽在到四平市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调解使受害人得到补偿 在审理这宗案件时,审判长段文生对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人的父亲老于一次性支付阿荣丈夫阿友20.5万元,另3名伤者各1.5万元,合计25万元。这是市中级法院成立20多年来达成的最大金额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 段文生对记者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一个全国性尚未解决的难题。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执行率普遍不足10%,有的法院甚至全年为零,几乎形成“空判”。“其原因在于被判刑的被告人大多无职业、无固定收入,无能力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 受害人家属递交谅解书 阿荣的丈夫阿友及其他3名受害人当庭向段文生递交了一封感谢信,感谢他和合议庭其他法官在本案的调解中花了很大心力,尤其是在赔偿金额方面,“使我们在失去亲人后能够在金钱上得到一定的抚慰。” 阿友向记者说,他能感觉到老于态度的诚恳,所以,他已经正式向法院递交了对阿泽行为表示谅解的意见书,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当然,最后怎么判这个案子,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将在近期做出。审判长段文生表示,受害人的谅解是法律规定的一个“酌定”从轻的理由。
对话
“我希望儿子为我养老送终” 昨天,在履行完所有民事调解手续后,记者采访了被告人阿泽的父亲老于。 记者:你为什么愿意掏出25万元巨款赔偿受害人? 老于:人家的一条命是因为我儿子而失去的,这给对方的家庭带来很大的伤害。我愿意借你们报纸,向受害人的家属表示歉意。给钱,是替我儿子赎罪,希望死者家属能够得到一点安慰。 记者:你能一下拿出25万元现金,看来你的家境还算殷实? 老于:其实我的家境很不好。家里还有一个40岁的女儿,是脑瘫,完全靠家里抚养。在得知儿子的事情后,我这已经是第四次来中山了。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了,拿出18 万元交到法院的账上。后来不够,又回家东挪西借凑了7万元钱。 记者:有没有希望法院对你儿子从轻判决的想法? 老于:法院怎么判,我不好说什么。但我已是60岁的人了,儿子他妈妈都64岁了。现在我们家都不能提儿子的名字,一提起,他妈妈就会哭。我现在想的就是,能够在有生之年得到儿子的照顾,在我们老俩口过世时,有儿子为我们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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