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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洗钱等案延至下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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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3-25 第 5547 期 A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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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4日审理“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族洗钱案,陈水扁委任律师以机要费等案正密集审理、无暇与扁讨论本案为由,要求法院延期;法官谕知原定进度延至4月21日再进行。 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起诉“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钱案。检察官认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元大并复华金、国泰并世华银行2案中,分向元大、国泰索贿2.1亿元(新台币,下同)4亿元,构成贪污;扁家在国泰世华保险室藏巨款则涉洗钱。 北院24日就陈水扁部分进行第2次准备庭,原定全天进行案件基础事实、争点整理,但扁委任律师不停强调陈水扁所涉案件过多,请求法院延期审理本案。 扁委任律师表示,由于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的机要费等案件现已进入结辩阶段,原本每周1次的庭讯,下周一、三、五都将密集开庭,加上正于北院审理的机密“外交”款案、教唆伪证案,实难挪出时间与陈水扁讨论“二次金改”案情,请求法院机要费等案4月上旬左右言词辩论终结,再行开庭。 受命法官林柏泓审酌保障被告权益,谕知庭讯延至4月21日上午再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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