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恶父:竟起卖女心
|
|
2010-04-02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4-02 第 1679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
|
有钱时就与人同居生女儿,没钱了就耍赖"躲猫猫"。一男子因生意失败付不起抚养费,就向女儿的母亲提出"把孩子卖了"。 近日,在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措施下,该无良男子与女儿的母亲达成抚养协议,并一次足额支付抚养费3500元。 2004年,王力(化名)和阿芸自由恋爱后同居。2005年底,阿芸怀孕,王力当时是火炬开发区一工厂的厂长,仗着财力雄厚,他决意让阿芸生下孩子。2006年8月,女儿欣欣呱呱坠地。但就在欣欣1岁半时,王力扔下她和没有工作的阿芸不顾,常常数月不归。阿芸打手机找不到王力,就去工厂找,王力则躲起不见。阿芸没有收入,而年幼的欣欣又因身体患病常常住院,母女俩生活举步维艰。万般无奈之下,2008年5月,阿芸以欣欣名义就抚养费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王力与阿芸达成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1100元给欣欣(由阿芸保管)直至欣欣年满18岁为止。法院根据该协议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送达双方。拿着调解书,阿芸带着欣欣回到湛江老家。 但王力并没有履行这个协议。2009年5月,阿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力则称,"工厂倒闭,生意失败,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哪来的钱养女儿?" 3月12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法院接到交警部门通知,王力正在车管部门办理摩托车年审手续。法院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即将王力价值8000余元的摩托车扣押。车被扣后,王力来到法院称因其收入不稳定,难以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才"躲猫猫",希望法院不要拍卖其摩托车。 经批评教育,王力和阿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表示日后将积极履行抚养女儿义务。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