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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书记”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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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4-02 第 1679 期 A1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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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综合讯 3月31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和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报复陷害案,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终审裁定驳回张治安、汪成的上诉,维持原判。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8日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治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张治安、汪成均提出上诉。 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楼,被当地群众称为“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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