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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洋酒一男子被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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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4-08 第 5561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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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第一市区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一起大规模制售知名品牌假酒案尘埃落定。 2008年 12 月,28岁“无业”游民钟明(化名)在东升镇兴隆一路租了一间出租屋, 他经常带着阿昌在出租屋附近出没。阿昌说他们每天可以做10 多瓶酒,并把做好的酒卖给酒行。其间,两人以市内某名酒经营部等地为窝点,大量生产假冒 “Hennessy”(轩尼诗)、“MARTELL”(马爹利)、“REMY”(人头马)等注册商标的伪劣洋酒、白酒。 2009年1月20日,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在东升加工点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洋酒、白酒1批(共价值29万多元),商标标贴、包装盒、酒瓶及调酒桶等加工工具1批;查获四处制销假酒窝点。经审理查明,钟明销售违法所得30万多元。 该案引起了国外多个知名洋酒品牌商的关注。全球第二大洋酒生产商和销售商的法国保乐力加公司及旗下的马爹利、绝对伏特加等品牌子公司,一直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多次派员前来中山市了解本案办理及对其品牌的保护情况。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明无视国家法律,在产品中以次充好,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本报记者周闪雨通讯员曲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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