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
|
2010-04-15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4-15 第 5568 期 A1版 【收藏本文】 |
|
|
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00万余元 据新华社重庆4月14日电(记者朱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00万余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5.65万元,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女大学生巫某某大量饮酒后,文强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与此同时,法院还对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作出一审判决,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个月、19年零6个月。 此外,文强的妻子周晓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文强案涉案成员被法警押入法庭。 新华社发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