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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28万多元一审被判15年
2010-04-16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4-16 第 1693 期 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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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江苏省海门市原副市长张永斌受贿428万多元,近日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现年51岁的张永斌曾先后担任海门市建设局局长、 党组书记,海门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据南通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期间,张永斌利用职务便利,为当地部分市政建设及房产建筑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10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人民币410万元、美元1.3万元、欧元8000元 (共计折合人民币428.1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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