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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与前夫出轨将妻推下河溺亡?


2010-05-25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5-25 第 5608 期 B2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男子刘某涉嫌将妻子推到河里导致其死亡,检察机关因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提出指控。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刘某在庭审中予以否认。
  据了解,今年30多岁的刘某来自四川,案发前在珠海某公司当保安。他与前妻离婚后,认识了另外一个离异女子 “阿华”,两人再婚后生了一个小孩,今年还不到两岁。两夫妻也算同心同力,一起开“蓝牌车”赚钱。
  昨日,该案在我市中级法院开庭。据检察机关指控,“阿华”和前夫一直有联系,刘某对此心怀怨恨。2009年8月12日晚上,刘某对“阿华”说自己到坦洲有事,并让妻子来接他。当妻子按照刘某的指示,深夜开车到古神公路坦洲段附近的一处小桥时,刘某顿起杀机,将妻子推下桥,导致妻子溺水死亡。此外,刘某还将妻子开来的黑色比亚迪小车推下桥。检察官表示,刘某作案后走下桥时,被一名目击者看到。
  检察机关还指控,杀妻后不久,刘某便让朋友罗某到作案地点附近来接他。朋友罗某证实,当晚气温不高,但刘某一上车便大汗淋漓,情绪有点激动,比较反常,不过刘某并未告知他杀妻一事。
  回到珠海后,刘某便向珠海警方报案,称老婆失踪。第三天,刘某将母亲和小孩送回四川老家,自己仍然留在珠海。不过,警方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并于去年8月18日将刘某归案。审讯中,刘某交代了作案全过程。
  昨日,在庭审中,刘某突然推翻自己原来的口供,并称夫妻感情很好,他不会因为妻子与前夫联系而起杀机。刘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所有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而且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根本无法证明刘某杀人,甚至也无法排除意外事故的可能。其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应当判决无罪。
  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记者江泽丰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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