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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发廊妹恋爱寻欢生下一子


2010-10-12 来源:中山商报 2010-10-12 第 1872 期 A9版   【收藏本文
  
  商报讯(记者徐兵通讯员潘晓华石一夫)一男子与发廊妹共度良宵,发廊妹却生下一子。男子拒绝承认该子为其亲生,庭审又不到场,亲子鉴定也缺席,如此能否逃避抚养义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
  为落户口,指使怀孕女友与他人“假结婚”
  几年前,轩轩在江门外海经营发廊,阿信到该发廊理发时,认识了年轻漂亮的轩轩。尽管当时阿信已结婚,但一点也不妨碍二人堕入爱河。两人过了3年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后来轩轩还怀上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为了让出生的孩子能够入户,阿信用尽各种方式,劝轩轩和阿强“假结婚”,回贵州老家安心养胎。
  轩轩回贵州老家不久就产下了小俊。生育前后,阿信每月都为轩轩汇款和寄衣物,还不时嘘寒问暖。这一切让轩轩认为,自己不求名分,为落户口与阿强“假结婚”,受了这么多委屈,还是值得的。轩轩产后与阿信还拍了精美的婚纱照。
  可小俊还不到两岁,阿信突然拒绝和轩轩来往,连抚养费也拒付了。无奈之下,轩轩以孩子的名义,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阿信,请求法院判令阿信履行抚养义务,一次性付给小俊抚养费19.7万元。
  拒绝鉴定,终究未逃脱抚养义务
  阿信接到法院传票后,请了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自己却没有到庭。
  轩轩提供了自己与阿信的婚纱照,以及阿信为小孩开具的银行卡、申请书、阿信曾给孩子寄衣物、食品的邮寄单等证据。但阿信的代理人却一一否认,要求法院驳回小俊的诉求。但阿信及其代理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为了揭开谜底,法院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组织双方进行亲子鉴定,但阿信拒绝履行鉴定义务。最后通过南方医科大学鉴定得出结论,小俊的亲生父亲不是阿强。
  由于阿信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且拒绝履行鉴定义务,法院认为,根据轩轩提供的证据能证明阿信与轩轩的亲密关系,有非婚生育小俊的可能性。法庭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阿强为生父的证据,推定小俊的诉讼请求成立。因此,小俊诉求阿信支付抚养费,法院应予支持。判决阿信从2008年7月起至小俊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事涉隐私,文中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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