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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法官调解过程当事人受感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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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来源:中山日报 2010-12-29 第 5826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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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法官办案,但又说不出如何不满,为了讨回619元加班工资,金欣(化名)硬是要法院给他换一个办案法官,法院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于是决定更换主审法官。 为什么金欣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更换办案法官呢?这当中是不是另有隐情?内心的不信任该如何消除?619元加班费是否能拿回? 事情得从当事人金欣讨要619元加班工资说起。2009年12月,金欣进入一时装有限公司做临时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公司认为其不适合继续留下,于是通知其次日起不必回公司上班。双方就试用期间的薪酬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金欣向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欠薪619元以及赔礼道歉。 后来,金欣投诉说案件一直没什么进展,要求法院更换主审法官。为了方便案件审理,法院决定更换主审法官。 案子转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董爱民法官审理。11月23日下午,董爱民决定带领金欣来到时装有限公司体验调解过程。。 一开始,保安以老板不在等理由不让董爱民一行进公司。在董爱民的耐心劝说下,保安终于愿意联系经理。“他们连门都不让法官进?!”事后,一同前往的金欣说他万万没想到法官也会吃闭门羹。 半个小时的等待后,金欣连同法官见到了经理,可经理百般推脱不愿意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工作。董爱民又是一番好说歹说,动员经理积极配合。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经理终于松口了,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询问和了解。 2个多小时后,调查取证工作完成。 “我私下咨询过律师,他们都认为我的案件是块鸡肋。”看到法官把事情解决了,金欣说出了自己之前的担忧,他一直以为就是因为法官办公不公正,案件才一拖再拖。“只要公司愿意把我应得的619元加班工资给我,我这就撤诉!”看清楚事情的真相后,金欣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也表态。 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金欣拿到了619元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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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闪雨通讯员周祖龙张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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