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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不愿卖淫就棍棒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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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0 来源:中山商报 2011-01-10 第 1962 期 A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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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邵芹率儿子媳妇等7 人卖淫案 (详见本报2010年9月15日报道),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邵芹以组织卖淫罪被判15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 万元,其他被告人亦被判处1年6个月至12 年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每月卖淫近十次每天仅得二三十元 据了解,在本案中,一个名叫小原的女子起到了关键作用。据小原供述,她是通过一个叫做“白雪”的网友介绍到中山某夜总会“坐台”的。期间,她曾拒接客人提出的卖淫要求,随即遭到邵芹二儿子祝大伟的殴打,还被威胁将骚扰其家人。无奈,小原走上了卖淫之路,每月卖淫8至10次,每次卖淫收入1000元至6000元。这些钱全部被祝大伟拿走,而小原所得仅为每天20-30元的零用钱。 其间,小原还逃走了几次,但每次都遭遇祝大伟发短信威胁说要砸她家的房子,要把她在中山卖淫的事写信告诉她家人,迫使小原再次回来卖淫。 2009年10月8日晚,小原不愿去“坐台”,又遭到祝大伟打骂。伤心至极,小原打车到南朗,坐在公路中间大声哭叫欲自杀,被巡逻的警察解救。根据小原讲述的情况,警方一举破获了邵芹卖淫团伙案。 不愿卖淫就遭狼牙棒殴打 在庭审时,邵芹等人均称“小姐”卖淫是出于自愿,他们没有强迫,更没有殴打,不存在“强迫卖淫”一事。法院列举了多位小姐的证词及公安部门的鉴定,证明“小姐”卖淫是被迫的。 受害人的证词表明,邵芹和祝大伟不仅多次殴打她们,还要她们陪客人吸K粉、麻古等毒品。对不听从卖淫的女子,就以赵春成(邵芹的男友)强奸相威胁。 2009年9月30日,小美、小媛、小娜、小瑶、小晶5名女子因受不了祝大伟等人的殴打逃到广州。次日即被邵芹及夜总会的经理等人堵住。邵芹用带刺的狼牙棒殴打她们,然后又把她们带回中山。 西区公安分局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也证实,有的女子身上已被造成“轻微伤”损害。 70 余万元及一辆小车被返还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祝大伟的一辆小汽车及总额为259.5万元的银行存款。庭审时,祝大伟及辩护人辩称,其中至少有230万元都有合法的来源,而小汽车则是在东北老家购买和使用,不是作案工具。 法院审理查明,祝大伟的小汽车虽然登记日期是2009年1月6日,但没有证据证明该汽车是用非法所得购买,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汽车是组织卖淫的作案工具。此外,扣押的银行存款中,有证据表明其中70多万元是祝大伟从家乡汇过来的,不属于犯罪所得。 据此,法院判决返还祝大伟小车及现金70余万元。
案情回放 吉林女子邵芹(1955年生)率领其男友赵春成,大儿子祝大庆及妻子戴煜,二儿子祝大伟及女友谭丽,还有赵春成的老乡李舒扬,自2006年以来,以出租屋为窝点并提供食宿,组织数十名女子到我市某夜总会“坐台”并外出卖淫,同时还以多处出租屋为窝点组织卖淫。2009年10-11月间,公安机关陆续抓获上述被告人,并缴获其记录组织卖淫收入的账本多本及银行卡和存折,卡内有现金2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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