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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财不成反入监牢


2011-01-17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1-17 第 584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罗某林“生财有道”,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招录多名保安员,并向18家公司收取逾29万元的保安服务费。近日,罗某林被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明,罗某林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中山市保安培训分公司”总经理的名义,在东升镇招录多名未经培训考核、无上岗资格的保安员,并向18家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派驻保安员,收取保安服务费。自2010年1月至4月,罗某林非法经营保安业务的数额达290185元。同年4月29日,公安人员在东升镇将罗某林抓获,并在其住处缴获涉案物品印章、记录本、合同、收据等。

  一名当事保安事后陈述,其从2010年3月初始在罗公司当保安,上岗前没培训,共有约60多名保安一起,工资都是由罗发,罗还扣押了大家的身份证件。

 
记者吴娟通讯员李世寅郤海英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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