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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坚持15年追3万多欠款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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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2-24 第 5883 期 A1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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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15日,残疾老人刘某骑一辆残疾人专用的三轮车,历经2个多小时,专程为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送来“为民办案排忧解难”的锦旗,感谢检察院1个月帮他追回15年前的欠款。 1996至1997年间,刘某先后三次借钱给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的林某,林某在偿还部分债务后,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刘某追收34800余元的欠款未果,于1998年2月诉至法院。尽管刘某胜诉了,但林某长期下落不明,法院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每年都被迫执行中止,这让刘某既愤愤不平又心灰意冷。 2010年12月,得知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到中山市黄圃镇开展“镇区检察官接待日”活动,刘某赶到活动现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第二市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及时通过黄圃镇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联络员了解被申诉人林某的家庭和财产情况,积极寻求纠纷解决途径。经深入了解,林某已回黄圃生活并具有经济偿还能力。于是第二市区检察院民行干警迅速找到林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促使林某认识到错误,于2011年春节期间主动偿还1万元给刘某,并承诺余款将于近期偿付完毕。 据悉,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成立两年以来,共促成民行申诉案件当事人和解14件,通过履行监督职能为当事人实现债权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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