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湖南首批醉驾入刑案宣判 拘役3个月判罚3000元


2011-05-09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5月9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刘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戴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批案件成为“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湖南省首批涉及醉驾的宣判案例。

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刘某、戴某均是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的5月2日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经司法鉴定部门抽血鉴定,三名被告人的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均大于80毫克/100毫升,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刘某、戴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遂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对三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金蝉脱壳、瞒天过海……如此拒执,真“刑”!
“我们安心、放心!”
三张 “良方”
“同心网”+1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