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全国首例醉驾致死案司机或以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1-05-12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5月2日凌晨,司机周壮成因醉酒驾车致受害人周正当场死亡,成为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全国首例醉驾致人死亡的肇事司机。5月11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周壮成依法批准逮捕。

肇事司机周壮成,男,23岁,湖南省望城县人。5月1日晚8时许,周壮成请几个朋友在株洲市天元区吃饭,8个人喝了1公斤白酒。5月2日凌晨,他与朋友吃夜宵,自己又喝了两瓶啤酒,然后开车载着一个朋友准备从株洲回长沙。

5月2日凌晨3时20分许,周壮成超速驾驶湘AA7972号轿车沿株洲市区红旗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翠竹路路段时,遇受害人周正骑自行车在其前同向同车道行驶,周壮成的轿车正面撞击自行车尾部,周正当场从自行车上被撞飞,人被重重地抛在周壮成驾驶的汽车挡风玻璃上,造成周正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后,坐在车上的周壮成的朋友急忙拨打了120及110电话。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受害人周正已死亡。

周壮成的血液样本经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刑标准,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测检验,周壮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周正不负事故责任。

检察官说,本案周壮成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一个醉驾行为牵连两个罪名,但交通肇事罪的处刑较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周壮成可能将以交通肇事罪被定罪处刑,其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金蝉脱壳、瞒天过海……如此拒执,真“刑”!
“我们安心、放心!”
三张 “良方”
“同心网”+1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