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网上组织的徒步穿越活动将玲玲(化名)与父母永远分开了,无法接受女儿溺亡消息的父母认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铁镐”(网名)应对女儿的意外离世负责。两位老人隧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60余万元。昨天,密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庭下,胜诉的被告“铁镐”表示:“活动死了两个人,其中还有我的女朋友,无论结果如何,我已经输了。”
渡河遇涨水 驴友丧生
去年1月,铁镐户外网站上发出一则“2010年六一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发起人网名“铁镐”。网友“千鸟”看到这个新疆户外徒步的活动,叫上女友玲玲一同前往。同年6月8日14点30分左右,一行人走到了木扎尔特河,当时河水很浅,所以大家并没准备用绳子。谁知就在大家过河时,河水却开始上涨,当河水涨至齐腰深的位置时,事故发生了,由于无法站稳,6名驴友一起被水冲走。“铁镐”和另一驴友小胡自救上岸,上岸后,他们先后救起两人,被救的两人中有一人是“铁镐”的女友,但此刻她已重度昏迷。随后,小胡再次跳入水中,救起了浅滩上的“千鸟”。约70分钟后,当获救的人打算再去救人时,发现玲玲已经被冲走,不知去向了。由于水流湍急,在当月16日报案后,警方几次欲施救都无功而返。直到同月23日上午,边防站工作人员才发现玲玲的遗体。
遇难者父母 索赔60万
昨天,玲玲的父母坐在了原告席上。女儿的意外身亡让二老痛苦不已,答辩时常边说边哭。玲玲的母亲钟女士说:“女儿是去年6月8日死亡的,可我们6月12日才得知她死亡的消息,到那时‘铁镐’都没有报警。”随后,二老赶到新疆温宿县报案。出事15天后,玲玲的遗体被发现,父母才得以见女儿最后一面。对此,其父母认为女儿的死亡是因为“铁镐”组织失职所致。由于他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隐瞒了活动的风险程度,才导致女儿死亡。为此,他们向“铁镐”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60余万元赔偿。
“‘铁镐’也是事故的受害者,自己的女朋友也在事故中死亡。”被告代理人说。事故发生时,“铁镐”不仅实施了自救,还在上岸后选择救助离自己最近的人,此时玲玲已经被冲远,客观条件不允许“铁镐”进行救助。玲玲的死亡是由于冰川融雪后使木扎尔特河出现激流导致的,和“铁镐”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此外,代理人称,“铁镐”在发布帖子时,已经多次强调了活动的危险性。“玲玲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参加以及采取何种防范措施。”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自助式户外运动是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玲玲明知存在危险,仍愿意参加,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晨报记者 荀觅
■庭后追访
被告“头驴”:将继续组织驴友活动
“其实不管今天的判决结果如何,我都输了。两个人的遇难让大家都很难过。”“铁镐”在庭下说。不过,他认为事发后自己积极配合救援和善后,死者父母的交通费等都是他自掏腰包,已经尽责。对于没有及时报警的说法,“铁镐”称是因为手机无信号所致。同时,“铁镐”表示自己不会因此放弃组织驴友活动的工作,只是会更加注重安全。就在庭审前他还打算组织驴友到西藏进行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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