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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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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7-26 第 603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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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5日,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河南“瘦肉精”案进行了庭审直播,并作出一审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人刑罚,刘襄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刘襄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奚中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肖兵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陈玉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刘鸿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5名罪犯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犯罪使用财物予以没收。 今年3月,有媒体曝光了河南多地养猪场使用违禁动物药品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饲养生猪。之后,中国纪检、监察、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立即对涉嫌“瘦肉精”问题的温县、孟州市、沁阳市、获嘉县以及沁阳市柏香镇动检站、商丘市芒山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警方控制了数十名相关的涉案人员。 本次获刑的5名制造、销售瘦肉精的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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