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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哥林珂”案主犯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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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17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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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操盘合伙买彩,非法集资1570余万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钟国华 报道还记得几年前广州著名买彩联盟负责人“彩哥林珂”肖旭红吗?2009年3月,肖本人被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30万人民币。近日,天河区法院对其同伙黄盛让也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盛让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25万。
 据天河区检察院指控,2005年4月起,被告人黄盛让伙同肖旭红(另案处理)先后在市中心东风东路租赁两套办公室,天河区棠下租赁一办公地点,非法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采取入股“彩哥林珂彩民俱乐部(后改为‘买彩吧’)”、委托广州市中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公司)及“彩哥林珂”(即肖旭红)、黄盛让操盘投注合伙购买彩票,或与中阳公司共同投资开设彩票投注站、文化演艺厅的方式,吸引群众与其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并且承诺每月能够获得4.5%不等的保底固定分红,及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截至2006年11月,被告人黄盛让与肖旭红以上述手段收取18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70余万元,其间以分红、奖金形式返还部分款项,造成被害人损失大部分款项。同月4日,黄肖二人关闭中阳公司和投注站并逃离广州。2008年,肖旭红被抓获,次年获刑。2010年3月,黄盛让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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