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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名“老赖”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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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来源:中山日报 2011-11-03 第 6135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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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戴着粗金链,穿着卡帕,正翘着二郎腿享受丰盛早餐的庞某怎么也没想到,执行三庭庭长蔡庆武会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出现在自己面前。“我们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请你跟我们到法院走一趟。”庞某顿时像被刺破的皮球,一下子泄了气。随后,这个四处躲藏、恶意转移财产的“老赖”,被干警从王子饭店带回法院实施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中山法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行动,在该行动中,仅市第一人民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标的额达13012.3万,采取边控措施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为74件。此外,56名“老赖”被该院拘留。 ■“老赖”饭店消费被抓 2009年11月10日17时40分,赖某驾驶摩托车时,被李某的货车碰撞,使赖某成了“植物人”。2010年8月3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令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萧某和车辆隶属的修车厂老板庞某对本案负连带清偿责任,须向赖伟赔偿838717.09万元。 判决生效甚至申请执行后,庞某和萧某夫妻一直“隐身”,拒绝履行义务,甚至动起脑筋将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转移。执行法官李志明接案后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方使其位于石岐区华源阁的房产未能如愿转移。据申请人家属说,这二人住着高档小区穿着名牌衣服,和每日躺在医院已拖欠医疗费30余万元的赖某比,生活状况可谓天壤之别。鉴于上述情况,李志明对庞、萧发出了“限高令”及限制出入境的强制措施。 今年6月8日上午8时,李志明接报,发现庞某进了王子饭店。李志明携警赶到王子饭店,将正在悠闲吃早餐的庞某带回法院,法院依法对其实施15天的司法拘留。目前该案涉案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庞某驾驶的轿车亦被扣押,待核实权属情况后依法处理。 ■已有158人被“限高” 据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罗嘉浩介绍,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司法工作,今年以来,根据省高院及中山中院的部署,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活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虚设债务,被执行人恶意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将财产转移至配偶一方,假离婚,假诉讼等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规避执行行为。 在中山,像庞某这样的“老赖”不在少数。以市第一人民法院为例,目前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标的额达13012.3万元,采取边控措施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为74件,另外还有56名“老赖”被拘留。 据罗嘉浩介绍,自从对“老赖”进行曝光后,极大地挤压了“老赖”的舒适生活空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了其他“老赖”,迫使他们不想不愿更不敢继续“赖帐”,有部分“老赖”已自动履行义务,或积极配合法院处理其名下的财产,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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