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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广州第二中院缓解审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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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3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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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幸福广东,马路上堵车不幸福。但通往司法公正的道路上遇到塞车,人民群众会感到更不幸福。广州铁路运输中院转制为市第二中院,有必要且可行。”省政协委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涛在提案和各界别委员座谈会等多个场合如此表示。 刘涛表示,他提交了有关提案。“我建议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基础组建广州第二中院,这才能缓解市中院巨大的案件压力。” 据刘涛了解,2010年广州市中院办结案件数为31425件,而在编法官人数只有327名,平均每人每年要审结近百件案子。2011年受理案件更达到35444件,收案量高出天津、重庆、武汉等全国几个主要城市中院的两倍左右。此外,广州市中院还要履行对下辖12个基层法院的监督职责,难以兼顾审判公平和审判效率,甚至出现超期审判的现象。 去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答复刘涛的提案时表示,我省已采取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开展“结对帮扶”、“排头兵竞赛”活动等缓解措施,增设第二中院事宜还有待进一步调研和论证。 “这一系列措施只是临时性的。”刘涛进一步指出,增设第二中院并无立法障碍,而且有先例可循。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都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重庆更是有五个中院。 据了解,去年6月,广东省举行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移交框架协议签订仪式,标志着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和广州、肇庆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迈出了移交给广东省、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的关键一步。 “转制的可操作性非常强,利用铁路运输中院现有人、财、物资源,能避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单纯审理铁路运输相关案件所带来的案件量不饱和等情况。”刘涛预计,根据现有案件管辖范围,铁路法院系统若仅仅审理铁路运输相关案件,每年在1000件左右,难以实现其司法职能作用的最大化。 刘涛同时建议,转制应以“强职责、扩机构、增编制”为原则,使增设第二中级法院与铁路法院系统管理体制改革的双重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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