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珠海路桥费贷款15亿已收费45亿


2012-03-06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因批准同意珠海今年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珠海车主周润凡、孙农在半个月前把广东省物价局和交通厅告上了法庭,3月第一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诉状称,珠海市曾于1994年起开始对11个路、桥、隧道项目收取通行费,到2009年已收费满15年,按照平均每年收取路桥通行费(含年票、次票)约3亿元来算,这15年间总收费达45亿元,早已超过当年的贷款15亿多元,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或者最长不得超过15年必须终止收费。
  贷款15亿收了45亿
  早在2010年1月22日,原告孙农就曾向珠海市路桥管理处发函,要求公开珠海市的路、桥、隧道项目收费的政府相关信息。珠海市路桥管理处也于2010 年3 月4日给原告发出了复函。根据该复函内容可知,这11个路、桥、隧道项目收费始于1994年,至2009年已经收费届满15年。
  贷款修路、征费还贷,本无可异议,但若超过法定收费年限仍继续征收则不合理。“珠海市政府为了大力发展城市交通建设,于1992年开始至1993年10月,陆续修建11个路、桥、隧道项目,实际投资人民币21亿多元,但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利用贷款15亿元。”复函内还列出数据表格,可知2010年初珠海市收费车辆有16万余辆,2006年-2009年四年间总共收取12亿多元的车辆通行费,对于其他年份并未有相关解释。
  孙农认为,这11个路、桥、隧道项目每年约收取路桥通行费(含年票、次票)约3 亿元,15年间的总收费不止45亿元,也早已超过当年的贷款15亿多元,“如果以还贷名义继续每年收取路桥通行费,这是明显的与民争利的不符合情理行为。”在诉状上,孙农还提到,珠海市南屏大桥项目于1986年建成投入使用,迄今为止已经收费超过26年,现在却仍在继续收费。
  而广东省交通厅、省物价局于去年12月31日批准珠海继续收费,同意珠海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据了解,这仍然包括了孙农所认为的早已超过15年大限的路桥项目。就这样,广东省两厅局被孙周二人告上了法庭,并请求依法判决,撤销二被告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两万多网友网上声援
  得知立案,珠海市某知名论坛便有网友发布了相关消息,一天内有两万多网友进行关注和回复,更有网友提出要为这次的上诉捐献公益基金。
  2日,珠海市路桥管理处负责人再次表示,将不对此事进行特别回应,而是将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应诉,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车主来上诉了”。据了解,在2010年时,珠海市律师林先生曾就珠海路桥通行费年票一事状告市路桥管理处,但一审尚未开庭时,林律师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理由是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须再行研究。听闻孙、周状告一事,林先生对他们表示了支持,他说诉讼维权是好事,年票延期,政府明显在违法,而车主只能通过不断诉讼去维权抗争。“滴水穿石,总会有所推动”。
  闹归闹,费还是要缴
  这两天,珠海的车主们对路桥费上诉一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但是热闹归热闹,在没取消之前还是要按规定缴费的。
  据统缴站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缴费优惠政策将持续到本月底结束,每年提早在第一季度交纳年费,可优惠两个月,只按十个月征收,“这两天来缴费的市民每天都在三四千人”。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六获全国表彰,声名远扬背后的法庭故事
坦洲法庭:架起湾区“同心桥”,港澳同胞同赏“好枫景”
他们喜提“红本本”
车放车位,我住哪里?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