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南一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 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
|
2012-03-27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
|
卢迪和张丽论文对比 教授侵权本科生论文 连做实验的大鼠购买地点都和别人的一样 法院判教授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阅读提示 卢迪,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2010年年底,她在阅读本校学报时,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化名)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其中“95%以上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遂于2011年初将张丽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讨说法。 3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丽的论文构成了对原告卢迪著作权的侵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事件】 网上搜索,发现教授“克隆”自己论文 2009年5月,卢迪从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康复系毕业时,撰写了一篇名为《运动性贫血大鼠血液中五种元素的变化》的本科毕业论文。论文中,卢迪通过对自己购买大鼠的实验观测,分析出了运动性贫血早期发生时,动物血清中铁、镁、锌、铜、钙5种微量元素的变化规律。 2010年年底,当时在北京体育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卢迪在网上搜集资料时,竟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发现一篇名为《运动性贫血大鼠血液中Fe、Zn、Ca元素的变化》的文章,署名为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文章内容与自己的论文内容雷同,而对方的投稿日期是2009年12月30日。 “比对两篇文章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张丽的论文中,95%以上的内容和我的论文几乎一模一样,最大的改变就是,我研究了5种微量元素,而她则选择了其中的3种。”卢迪说。 后经查询发现,张丽时任洛阳某高校体育部主任、教授,于是卢迪就向洛阳某高校以及相关部门反映了张丽论文涉嫌剽窃的情况,但均无答复。 无奈咨询律师后,卢迪于2011年初,以“侵犯著作权”为名,将张丽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举证】 连实验用的大鼠购买地点都和自己的一样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卢迪在合作完成本科论文实验的师兄李海伟的帮助下,整理出了一份两文对照资料,并对雷同部分进行了一一标注。 记者翻看卢迪提供的对照资料发现,张丽文章中的大部分内容都被卢迪予以标注,并写明了这些内容在卢迪自己论文中哪一页哪一段。 卢迪的师兄李海伟说,卢迪论文中的研究对象为:雄性Wistar大鼠14只,体重199±10g,购于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动物许可证号:SCXK(京)2007-0001,动物级别:SPF级。而张丽论文中的研究对象除了将大鼠数量改为16只外,体重、购买地点、动物许可证号以及动物级别都一模一样。 此外卢迪论文中使用MB5稀释液的批号是3301060721,而张丽论文中该试剂的批号也是和卢迪论文完全一样。 “这不是抄袭是什么,用于实验的大鼠怎么可能是完全相同,我买的大鼠又没借给她使用。”为了证实这一点,卢迪向法院提供了其购买这批大鼠的所有发票。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