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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孩杀堂妹后猥亵尸体案续:一审被判死缓


2012-04-16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为发泄兽欲强奸堂妹未遂,一怒之下竟将其勒死。在确认堂妹死亡后, 他又对尸体实施了一系列猥亵行为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罪行竟是一个刚满18周岁的“90后”所为!4月13日上午, 广东高州籍男子谢某斌因犯故意杀人罪及侮辱尸体罪, 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后, 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判决书显示,2011年7月24日早上7 时许,广东高州籍的谢某斌为了发泄私欲,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江中街9巷2号3楼的租住处,以捂嘴、扼颈的手段企图控制被害人谢某蓉并实施强奸。期间,当遭到被害人反抗后,谢某斌竟用布条、皮带、电线将谢某蓉勒死,然后对她的尸体进行侮辱。经鉴定,谢某蓉是被他人捂口鼻、勒颈及打击头面部致机械性窒息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资料显示,刚满14岁的死者谢某蓉是谢某斌大伯的女儿,与谢某斌是堂兄妹关系,因学校放暑假,她从老家高州来到广州同父母相聚。谢某斌的父亲有兄妹四人,四家人同住在白云区太和镇一栋三层出租屋楼房中。
  据了解,案发前,谢某斌没有固定工作,喜欢上网,经常浏览黄色网站、观看黄色视频。网上的黄色、暴力信息对其影响很大。去年暑假,他14 岁的堂妹谢某蓉来广州游玩。7月24日早上7时左右,趁自己的父母和大伯等人出去上班时,他为发泄兽欲,产生了强奸堂妹的想法。
  据供述,起先,谢某斌试图采取恶性手段致堂妹昏迷后再实施强奸,但堂妹装死并趁谢某斌不注意时试图逃跑,被其发现。为防止堂妹再次逃跑,谢某斌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条将被害人勒至不能动弹后,又用皮带在被害人的颈部打结, 并随后找来电饭煲的电线再度用力勒被害人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杀人后,丧心病狂、色迷心窍的谢某斌仍不放过堂妹的尸体,对其尸体实施了系列猥亵行为。发泄兽欲后,他将堂妹的尸体藏在了租住处的衣柜里,随后到附近的网吧上网。当日,谢某斌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庭表示,不能完全排除谢某斌出生于1993 年的可能性,即被告人案发时可能刚满18 周岁,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综合考量,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斌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董柳、实习生谭绍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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