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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诉腾讯打开了司法反垄断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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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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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奇虎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高院公开审理。这是中国首例互联网市场垄断诉讼案。在本次起诉中,原告360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限定QQ软件用户不得和原告交易、在QQ软件中捆绑搭售安全软件产品等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赔礼道歉。审理过程中,由于国家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缺乏清晰的衡量标准,导致下午双方的辩论陷入拉锯战。历时8小时的庭审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奇虎腾讯之争,由电脑桌面一路打到法庭,先是争论谁是谁非,后是辩论腾讯是否滥用市场地位。对这些争议做技术分析其实已不太重要。这场纷争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再次提醒人们,市场中明确的边界、公正的游戏规则有多重要性。 当下涉及垄断的纷争之所以频繁发生,原因无非有两点:一是规则边界不清晰,市场参与者既没有规矩也没有安全感;二是产生纷争后,救济通道堵塞,垄断者有恃无恐。奇虎腾讯之争,在这两方面都有贡献。而这两方面归结起来都在于“反垄断”。 2008年,《反垄断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界定了垄断行为的三种情况: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法律虽然划定了边界,但现实中,由于利害干扰,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反垄断案例。换句话说,纸面上虽有了垄断的界定,但现实中垄断的行为边界仍是模糊的,垄断者仍可我行我素。法律不能落实,那不过是一张纸。而法律不能落实的原因几乎都与救济通道不畅有关。 反垄断有两种通道:一是行政手段,由反垄断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公平。二是司法手段,由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主张权益。从经验看,高额罚款、强行分拆等行政手段对付垄断最有力。但具体到国内,问题很多。首先缺乏统一有力的反垄断机构,商务部、工商局都有反垄断职能,但缺乏合力和足够的权威。其次,国内很多垄断本身就是行政的结果,自己反自己,难度可想而知。行政手段“不作为、难作为”正是国内鲜有反垄断案例的主要原因。行政手段的“软弱”,使人们只能寻求“自救”。此时,司法手段几乎是惟一的选择。 但现实中,司法反垄断的案例也几乎为零。司法通道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畅通。面对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巨型企业,民营加油站起诉垄断,恐怕是打不赢官司的。但奇虎和腾讯这两家市场打拼出来的企业,有意无意中走出了第一步,将反垄断抬上了法庭,打开了司法审定垄断的大门。 这一案例不管有没有扩散效应,起码开了“先例”,为人们反垄断提供了参照和思路。法院既然会审判腾讯,对其他更有来头的企业被起诉,总不能不受理、不审判吧。只要受理审判,大家就有了一个公开说理的平台。所以,奇虎诉腾讯垄断,结果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打通”了反垄断的司法通道。这一点在国内反垄断的历程中,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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