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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门口卖冰毒 猖狂毒贩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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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8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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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沾染上了毒品,对他的家庭而言很可能会产生毁灭性打击,更会诱发一系列的恶性犯罪,正因为此,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未松懈,尽管如此,仍有些人愿意铤而走险,更有甚者嚣张到法院门口贩卖毒品。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11月,被告人吴某27岁,安徽金寨县人,常年在外打工。2011年吴某到了明光市,开始和一个外号“海涛”的联手贩毒。2011年5月其以300元0.2克的价格在明光市法院对面的路边等地共五次卖给迟某毒品甲基苯丙胺。2011年11月28日,被告人吴某从南京购得5.06克甲基苯丙胺准备到明光市卖给迟某。当被告人吴某途经滁州市南谯区大王镇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被扣押了5.06克毒品甲基苯丙胺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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