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云南巧家爆炸案"肉弹"家属诉公安局索赔200万


2012-09-04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9月2日,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受害人赵登用的家属,委托其代理律师兰和发布了《赵登用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起诉状》。根据该起诉状,赵登用之父赵举朝、之母黄兴芬、之子赵龙睿及妻子曾建花,正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兰和律师告诉记者,该起诉状将于9月3日递至巧家县人民法院。赵登用之兄赵登贤代表家属向中国青年报表示,之所以将索赔金额提高100万元,系因“巧家县公安局的鸵鸟政策,让全家感到再次受到严重伤害”。

  5月10日,巧家县花桥社区拆迁协议签字现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死、16伤,举国瞩目。巧家县事后通报称,包谷垴乡洼落村村民赵登用因“厌世”倾向而引爆炸药。据媒体报道,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声称“敢以仕途担保”赵登用就是嫌犯。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却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他只是两名嫌犯花100元雇来的“肉弹”。

  真相大白后,8月9日,赵登用家属拒绝了警方的6万元救助款,随后向巧家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罗学林递交了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害的书面请求。

  “在本案中,赵登用先被当作‘肉弹’,5公斤的火药在其身上集中爆炸,尤为惨烈。而后,巧家县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用凿凿言论,对赵登用进行了‘未审先判’,导致他由一个无辜受害者演变成十恶不赦的暴徒形象,引发社会非议,被学校、邻里和传媒描绘得青面獠牙,其家人也饱受舆论非议与调查,形同炼狱。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关于对名誉侵权的认定,巧家县公安局已经明显侵害了死者赵登用的名誉权。”兰和律师称。

  因此,起诉状提出如下请求:1、提请法院判令被告登门致歉。2、提请法院判令被告在指定报章《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五报一刊)上连续7天刊登致歉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提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人民币。

  赵登贤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由于此前的100万索赔申请没有得到巧家县公安局的任何回应。在等待期间,公安局也对家属“不闻不问”。“警方对赵登用强行火化等行为,已经伤害了我们,现在这种敷衍态度对家属的伤害更大”,因此选择拿起法律武器。

  就警方态度,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曾致电罗学林询问,但被以“不能确定记者身份”为由,拒绝回应。

  至于索赔额由100万元变为200万元,赵登贤表示,提高索赔额,主要考虑等待期间的“二次精神伤害”。其中已包含的老人赡养、孩子抚养等生活费用,没有调整。

  兰和律师表示,提高数字的另一目的,是希望引起司法机关对农民等弱势群体精神权益的重视。“一方面,让公权力部门在将来的工作中,不要唯目的论,不讲过程,要有所敬畏。另一方面,对老百姓而言,公平公正、规范法制的软环境,远大于金钱的赔偿。”

  目前,律师方面最担心本案陷入“立案难”。“希望当地法院不要受诸多法外因素的影响,让这起‘民告官’案件正常地进入司法程序。”兰和说。

  赵登贤则表示,对打赢这场官司有信心。“毕竟这是法治社会,我们的感受有权受到尊重。”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中山中院发布《中山法院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审查报告(2022-2024)》
32万找熟人买二手奥迪,车辆却被扣留?
七年纠葛,一握春风
热辣滚烫!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