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简介
法院概况
法院领导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退费公告
执行公告
摇选公告
法院文化
正义之光
宣传天地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南昌一女副镇长受贿1700万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2-09-14 来源:外网综合
【
收藏本文
】
受贿1700余万元 南昌一女副镇长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因伙同他人受贿1700余万元,并侵吞公款6万多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原女副镇长李淑岩11日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认定,李淑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6.36万元;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716.894万元。据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淑岩有期徒刑5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李淑岩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适当,遂维持一审判决。
【
打印
】【
关闭
】
最新图文
六获全国表彰,声名远扬背后的法庭故事
坦洲法庭:架起湾区“同心桥”,港澳同胞同赏“好枫景”
他们喜提“红本本”
车放车位,我住哪里?
最新要闻
·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