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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上演“剪电”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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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8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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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的村民刘先生碰到一件烦心事,他家的电线被其前妻金女士的弟弟金先生剪断,家里一直没法通电,无奈之下他向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女士及其弟金先生将电线接好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七千四百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金先生将其剪断的原告刘先生的电线接通并保证正常通电。金先生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刘先生诉称,其和金女士于2009年判决离婚,并分割了夫妻财产,刘先生分得的房屋和金女士分得的房屋相毗邻,判归刘先生所有的房屋宅院外电线杆上有电表两块也一并归刘先生所有。后来,刘先生从此两块电表向其房屋内接电线,电线越过了判归金女士所有的房屋屋顶。金女士发现刘先生接电线后欲上房将电线取下,被刘先生阻止,金女士便叫其弟金先生前来帮忙,金先生于是将电线用钳子剪断。而刘某此时也打110报了警,民警赶到后,担心发生触电事故,便通知电工将连在电线杆上电表一端的电线剪断,后刘先生将剪断的电线收起。
被告金先生辩称,电线并非其剪断而是民警叫电工剪断的,其只是将搭在金某房顶上的电线扔在了马路上;被告金女士也辩称其一直都未触碰电线。
法院在审理时对派出所民警所做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予以采信。根据这些证据,法院认为,原告刘先生所接电线系被被告金先生剪断,被告金女士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责任。且刘先生和金女士的房屋相毗邻,根据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金女士应当让刘先生所接的电线通过其房顶,故法院最后判决被告金先生将其剪断的原告刘先生的电线接通并保证正常通电。
金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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