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参加传销组织被骗 非法拘禁“上线”要钱获刑


2012-10-2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当发现自己加入传销组织被骗后,被告人陈某决定找其“上线”李某索要损失的十余万元,多次索要无果后,陈某便伙同他人将李某软禁。结果,10月19日,陈某与同伙均被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陈某和李某在外地打工时认识,因性格相投便以兄弟相称。2010年12月,陈某在李某的介绍下加入了四川某传销组织,其本人及亲人先后投入12万余元。2011年8月,陈某发觉被骗后,加之亲友的催债,陈某产生了让“上线”李某和自己分担损失的念头。没想到,李某却闭门不见。最后,陈某伙同他人以送快递为名将李某骗至小区外,强行将其拉入轿车内带到重庆。其间,陈某及其同伙限制李某的人身自由,并言语恐吓要求李某打电话回家筹钱13万元。后李某筹钱未果,被迫写下13万元的欠条后方才得以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及其同伙为索取债务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分别判处各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网络主播、顺风车司机…新业态劳动者如何维权?聚焦→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