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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丈夫找外遇 财富全部买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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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9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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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是一名全职太太,主要在家负责照顾孩子起居,其爱人则在外负责经商打拼,经过数年的奋斗,小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家庭财富也越积越多。看到周围很多人因挣钱多了丈夫就有外遇等等,王女士担心其丈夫也变坏,琢磨着将钱都用来投资买房,而且还坚持买豪华别墅。但是王女士却因这套别墅与卖方对簿公堂,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王女士诉称,2012年6月17日,她与陆某和郭某及居间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二被告将其所有的位于顺义区某别墅小区的一幢400多平米的别墅出售给她,总成交价为1980万元。双方还约定当日她向二被告支付定金38万元,双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王女士按约支付了定金38万元。
2012年8月15日,王女士再次应二被告要求支付定金115万元。岂料,二被告收取王女士的定金后,因王女士并不具备在京购买住宅的资格,无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房地产交易网签手续,从而无法完成房产交易。王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北京市规定住宅限购政策,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王女士要求二被告返还定金,被告却拒绝。王女士无奈将二被告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返还定金153万元。
被告陆某、郭某辩称,王女士具有购房资格,中介公司在居间的时候就确认其有购房资格。双方合同之所以不能履行,是由于王女士不能按期付款,而且王女士已经出具说明,认可其违约,同意他们扣除定金,作为其违约赔偿。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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