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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牛十头判刑十年 男子投机取巧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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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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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籍男子郑光因偷窃他人放养在外的10头牛被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8年,郑光从安徽老家来宜打工,在宜兴乡村放养鹅群。养鹅的收入并不理想,想起自己经常放鹅的不远处的田里经常有人放牛,一直想要发财的郑光便打起了偷牛的主意。2010年8月的一天傍晚,郑光悄悄将自己的农用车开到田边,趁着放牛的人离开牛群的机会,将正在吃草的5头水牛赶上车,运至3公里以外的一块草地,一边继续放养一边伺机运回安徽老家卖掉。整个运牛过程十分顺利,之后失主也没有找到自己头上,郑光在暗自庆幸之余胆子更大了起来,在过了仅仅四天以后又用同样的方法至浙江省长兴县窃得5头黄牛。由于被害人报案,宜兴警方经过摸底排查,确认郑光有作案嫌疑,并在其工作过的地方布置耳目特情,终于将其缉拿归案。
宜兴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郑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放养的5头水牛和5头黄牛,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已构成盗窃罪,且经宜兴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偷窃价值共达到7万元,属数额巨大,遂对其作出了文章开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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