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七旬老翁与保姆生女 疑非亲生拒付抚养费


2012-11-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非婚生女小丽(化名)起诉生父要求给付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十五万元,亲生父亲王某已年近八十,但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王某给付七万五千元。

  本案原告小丽之母李某原系被告王某的保姆,二人相识于2000年,当时王某已年近七十,后李某于2001年生下小丽。李某与王某于2008年结婚,但之后于2011年离婚。离婚后,李某曾因小丽的抚养权问题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拒绝承认小丽系其亲生,经过司法鉴定,最终确认小丽系王某的亲生女儿。

  2012年8月7日,李某为小丽进行了户口登记,并向北京市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纳社会抚养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及以上)150 000元。由于李某无法负担该笔费用,故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王某支付50%。王某庭审时辩称,自己常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承担原告过高的抚养费,不同意给付该笔费用。

  通州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王某虽年近八十,但家中不久前经过搬迁,安置了数套房屋,并有数额不菲的搬迁补偿补助款,而小丽与其母李某至今仍在外租住房屋,经济十分困难。因此,通州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给付小丽社会抚养费75 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积极给付了相应的补偿款。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六获全国表彰,声名远扬背后的法庭故事
坦洲法庭:架起湾区“同心桥”,港澳同胞同赏“好枫景”
他们喜提“红本本”
车放车位,我住哪里?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