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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游手好闲帮人运毒品获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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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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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不靠自己劳动自食其力获取收入,整天游手好闲,而是采取给他人帮忙运输毒品的方法获取利益,从重庆梁平携带百余克毒品到巫山,刚到高速路口便被公安民警查获落入法网。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甘林鹏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现年24岁的甘林鹏,出生于重庆市梁平县,2012年8月1日14时许,唐强(另案处理)联系跑运输的陈正煊开车到巫山。当日15时许,陈正煊开车到唐强家,唐强与被告人甘林鹏一起从唐强家出来,唐强给陈开煊说,就甘林鹏一个人到巫山。随后,甘林鹏携带唐强交付的毒品,乘坐陈正煊的车到巫山,当日18时许,在巫山县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民警从甘林鹏身上搜查出疑似毒品物品,经称重,净重104.04克。2012年8月20日,经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疑似毒品的104.04克物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林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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