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团伙流窜作案,疯狂盗窃摩托车,短短2个月期间,窃得摩托车达23辆之多,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1月17日,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六被告人到庭接受法律的审判。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卢某、邓某、钱某、唐某、魏某分别结伙窜入双牌、祁阳、零陵、冷水滩等地,采取用扳手等工具撬锁、割点火线等方式盗窃摩托车。其中,被告人卢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16辆,总价值45670元,其中1台摩托车盗窃未遂,价值3500元;被告人杨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13辆,总价值46980元,其中1台摩托车盗窃未遂,价值3500元;被告人邓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8辆,总价值15210元;被告人钱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5辆,总价值13490元;被告人唐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2辆,总价值6900元,帮忙收购、转卖赃车3辆,总价值5290元;被告人魏某共参与盗窃摩托车1辆,总价值3500元。
公诉机关要求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杨某、卢某、邓某、钱某、魏某的刑事责任,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唐某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六被告对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双牌法院将近期对本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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