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2013-02-0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备受关注的“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彭发荣、李英等91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法院介绍,这91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只有20岁,他们分别来自四川、海南、湖南、福建等多个省区市,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初中,91名被告人中有59人为女性。

  此次宣判被安排在朝阳区法院最大的法庭进行。据悉,这91名被告人分为7起案件,法庭对这7起案件分别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6月间,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地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内地居民的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内地中国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或者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内地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接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身份信息泄露、需要对被害人名下存款进行对账或调查、需要对财产进行加密保护、在法院被诉讼、名下的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财产进行公证或保全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

  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数额达1000余万元,但部分数额法院未予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彭发荣等人伙同他人冒充电信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声誉及正常工作秩序,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最终作出上述裁判。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金蝉脱壳、瞒天过海……如此拒执,真“刑”!
“我们安心、放心!”
三张 “良方”
“同心网”+1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