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两次翻墙入闺房 判刑一年没商量


2013-03-0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3月7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余某因犯非法入侵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2012年10月8日夜,镇平县安子营乡毛坪村现年26岁的男子余某翻墙进入安子营乡政府隔墙的孙家,闯入孙家的女儿卧室内,将孙家的女儿惊醒后翻墙逃走。次日夜,心存侥幸的余某再次翻墙进入孙家,被孙某夫妇发现后,追赶中,余某赶忙又翻墙逃走。

  镇平县公安局接到孙某夫妇控告后,局长张海军迅速组织得力警力,经过20多天艰难的排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余某,并很快将其抓获归案。

  归案后,余某对翻墙入室图谋不轨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自己是在准备投案时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自首,请求从轻处罚。

  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余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余某认为自己系自首的辩解,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但案发后,被告人余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曾庆朝 李丰翠 石凡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