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株洲市原体育局副局长因受贿二审获刑4年


2013-04-1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4月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株洲市体育局副局长王海程受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王海程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没收受贿犯罪所得31万元、其他非法所得25万元,共计5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王海程在任株洲市体育局体育馆馆长兼体育产业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王某争取到株洲市体育局门口胜岛咖啡上面体育局广告位的免费使用权,并帮其联系到移动公司的广告业务;在湖南省十运会召开之前,又推荐王某做了体育场馆内的挡板、气球、拱门制作业务。同年上半年,王海程将体育中心入口处护坡有广告位建设工程的信息告诉其朋友刘某,并帮助刘某下接下了该业务。王海程先后收受王某和刘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王海程的犯罪事实,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二审中,王海程辩称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揭发他人入户抢劫一次、抢劫一次、强奸一次,有重大立功情节”,株洲中院对该立功情节予以认定,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二审判决。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