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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谎称认识司法系统内部人 敲诈骗钱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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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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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羁押期间,90后女孩刘某认识了同监室的李某并得知李某家里的电话,于是,刘某谎称自己的亲友在法院工作,在看守所也有熟人,以能够给被羁押的李某帮忙为由进行诈骗。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1年7月3日,被告人刘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李某父亲家中,谎称自己的姐姐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且自己在通州区看守所有熟人,以能够给被羁押的李某帮忙,骗取李某父亲及李某的男友iphone4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250元)、人民币2100元及衣物5件(家属已退赔人民币6970元)。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对被害人表示歉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已通过家属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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