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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为续香火招女婿 男子身体抱恙被"辞退"


2013-04-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中国法院网讯 (黄少梁) 为了延续香火,招纳“上门女婿”在一些地方也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可谁知,刘老汉为女儿招来的女婿居然无法生育。在无法达到目的后,妻子毅然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2013年4月12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刘老汉年近花甲,膝下无儿,只生得两个闺女。为了延续自家香火,老汉在与女儿刘小英商量后,决定招一个上门女婿。刘老汉四处拖媒人给女儿介绍对象,最终相中了邻村男子龚玉亮,龚玉亮在得知情况后亦同意到刘家做上门女婿。在短暂接触后,双方便“闪婚”了。龚玉亮也按约定到刘家生活,并带去价值7600元的“嫁妆”。

  刚结婚的日子总是甜蜜的,小两口每天都是笑脸相对,丈夫在外做装修,妻子便操持家务,过得也算幸福。然而好景不长,眼见结婚已三个多月,刘小英的肚子还是没有动静,刘老汉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便时不时地要老伴去催促女儿。而女儿每次面对母亲的催促是都是躲躲闪闪,在母亲的一再追问下,刘小英才道出原委,原来龚玉亮有“性功能障碍”,结婚三个多月也没同房几次,刘小英对此事也是苦不堪言,满腹牢骚。在刘老汉的建议下,龚玉亮到医院接受治疗,但效果一直不佳,对于这样的结果,刘小英根本无法接受,于是小两口之间逐渐出现了隔膜,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而且愈演愈烈,逐渐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发展到几乎每天都要吵。本就脆弱的夫妻感情早已荡然无存,加之不能生育小孩,没有达到延续香火的目的,刘小英在与刘老汉商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龚玉亮离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龚玉亮并没有掩饰自己的“缺点”,也理解刘家人的做法。他表示同意离婚,但刘家必须返还其结婚时所带去的“嫁妆”。而刘小英表示,龚玉亮在做上门女婿期间,在外赚的钱都花在了治病上,且每天的花销都是由其父母支出的,“嫁妆”绝对不能返还。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小英与被告龚玉亮自愿离婚;原告刘小英一次性补偿给被告龚玉亮人民币5000元,于2013年4月15日付清。(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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