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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刷出钢"手链" 难抵诱惑恶意透支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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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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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虽好,可不要贪刷。2013年5月28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高伟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面对物质的诱惑,高伟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结果为自己刷出了一条钢制的“手链”,锁住了自己的自由。
高伟系河南省新郑市人,高中毕业的高伟并没有继续上学深造,而是经人介绍来到一家高档休闲会所成为了一名大堂服务生。在会所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高伟总结出,虽然出入会所的人形形色色,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钱。他们身着各种高端时装,出手阔绰,这些都极大的刺激了高伟的物质欲。然而每个月3200元的工资与高伟内心的物欲相比,少得可怜。
2009年4月,高伟终于在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申请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信用卡。这是高伟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因为之前高伟最羡慕的就是别人刷卡时的那种“潇洒”。殊不知,这也是高伟迈向犯罪的第一步。刚刚拿到信用卡的高伟在使用信用卡时还是很谨慎的,银行发卡时对高伟的告诫也一直是拦截高伟内心物质欲的一条重要防线。随着刷卡次数的增多,这道防线也在逐渐崩溃。不过,高中文化的高伟也知道防范于未然,在他申请到第二张行用卡后,才敢肆无忌惮地使用信用卡。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双卡双待,才能有备无患。”此时的高伟可谓是“一卡在手,天下我有”。高档餐厅、时装商场、豪华会所……在这些地方都能时不时地看到高伟的身影,有时在他身边还有那么几个漂亮的女孩。疯狂过后的高伟很快发现自己的经济基础崩盘了。信用卡的窟窿像一张大嘴向他吞噬而来。截至2009年8月25日,高伟的欠费金额共计19945.9元。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的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信函催缴像噩梦一样袭来。终于,2012年5月21日,新郑市公安局的刑事拘捕书放在了高伟的面前,这才算结束了他的噩梦。望着自己戴着的手铐,高伟自嘲地说:“这也是刷卡刷出来的啊!”
新郑市人民法院认为,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考虑到高伟是初犯,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高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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