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女子刘某算是胆大包天,从未接受过系统医疗训练的她不仅在无证的情况下开设诊所,还在相关部门的三次取缔后,第四次“开业大吉”,正当她美滋滋地进行非法诊疗活动收取看病费时,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行医案,刘某这个“蹩脚医生”恐怕在短期内顾不得她的生意了。
刘某早年进行过短期的医疗培训,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1年5月份开始,在父亲家中擅自开办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卫生局因此分别于2011年8月、2012年4月两次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又于2012年5月对刘某开设的诊所予以取缔。但刘某不思悔改,仍我行我素,继续进行非法诊疗活动。2012年底,正当刘某正在为一发烧病人进行输液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查证,像刘某这类的“黑诊所”根本不具备医疗条件,非法行医者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严重时甚至会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诊所从事非法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综合考虑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非法行医尚未造成伤亡后果,确有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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