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且系轮奸被提公诉
|
|
2013-07-09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7-09 第 6749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
|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已被提起公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据人民网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