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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水灵"致鱼类大量死亡 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


2013-08-01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鱼塘突然出现大量死鱼,养殖户认为是使用武汉天辰公司生产的“益水灵”所致。7月3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判令被告武汉天辰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6万元。

  泰和县澄江镇村民罗华从1997年起,承包了当地24亩池塘,进行水产养殖,经营一直很顺利。2012年4月24日,罗华在当地养殖技术部购买了10包由被告公司生产的改良水质产品“益水灵”。次日下午1点30分,罗某按该产品使用说明将“益水灵”投入到鱼塘,当晚11点,鱼塘中的鱼大规模死亡。经县水产技术指导站评估,罗某直接经济损失为26万元。罗某找到生产商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使用了被告武汉天辰公司生产的“益水灵”,造成鱼大量死亡,经济损失达26万元。被告应当就原告鱼死亡与其产品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没有证据证明鱼死亡系其他原因造成,亦未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因使用“益水灵”给其造成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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