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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2封利市


2013-08-20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8-20 第 6791 期 A6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梅州人陈某中去年底潜入开发区一民宅盗窃,偷得2个利市封内共12元,因是累犯,他近日被市第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10日下午1时许,陈某中潜入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一村村民家中盗窃。陈某中翻箱倒柜后,终在二楼房间内盗得利市封2个,内共有12元现金。陈某中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前来的民警人赃并获。
  法院查明,陈某中还因犯抢劫罪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2009年9月3日保外刑满释放。
  虽然只是区区12元且盗窃未遂,法院认为陈某中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结合他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张房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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